承德博物馆志愿者章程:
1. 志愿者:是指以自己的时间、知识、技能、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。
2. 志愿者服务活动:是指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、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公益性服务。
3. 本规定所称的志愿者,指的是在承德博物馆注册的志愿者。
一般应符合如下条件:身心健康;热爱博物馆事业;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;自愿服从承德博物馆各项制度等。
承德博物馆志愿者优惠政策:
1. 对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他活动,有优先参与权。
2. 优先参加博物馆举办的教育活动。
3. 免费参加博物馆提供的业务培训。
4. 享受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。
5.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。
6. 就志愿者服务工作对志愿者管理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7. 志愿者有权对博物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8. 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志愿者管理组织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。
承德博物馆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:
1.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。
2. 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。上岗时着装规范,佩戴志愿者标志,仪表整洁,精神饱满。
3.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。
4.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。
5. 热爱博物馆事业,具有无私奉献,不计回报,爱岗敬业,团结互助的精神。
6. 作为志愿者应举止大方,言辞得体,微笑服务。不说粗话脏话,不与观众发生争执。
7. 每月应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两次(6小时)
8. 若成为志愿者3个月内未到岗进行义务活动,则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。